首 页 走进爱幼 爱幼班级 爱幼家园 爱幼团队
教育科研 爱幼课程 资源分享 一校一品 雁过留声
当前位置:爱幼团队>党建工作>正文

党建工作制度—党费收缴制度
发布人:王双双  发布时间:2018/1/23 9:46:41

自觉、按时、足额缴纳党费,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,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,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。为切实搞好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,特制定如下制度:

一、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,除非有特殊情况,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。

二、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。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,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,就认为是自行脱党,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,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。

三、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,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,不可少交。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,可以不限。

四、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,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,若需换届,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。

五、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、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《党费收缴登记薄》。

六、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,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。

七、党费的收缴情况,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。

网友评论
请您评论(您的评论不代表本站立场)
游客不能评论。[请登录]


站内搜索 网站地图 电子邮箱 在线调查  后台登录
POWERED BY SSF中小幼数字化管理一站通 V2020.00611.final md47  ALL RIGHTS RESERVED © 2004-2024
主办单位:南京市爱达幼儿园 地址:() 电话:02552431401 传真:02552431401
访问计数:   苏ICP备13060594号
计划总结
教育叙事
精彩呈现
网上教研
一周食谱
重要通知

扫一扫